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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率调整

2018-09-20 22:57:47  阅读:39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温升豪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生育保险也跟着做出了调整。生育保险是给予女性的一种福利和权利,在生育分娩的时期内不适宜工作,国家就设立了生育保险,来确保在那段时间内女性的生活能够有所保障。关于生育保险率的调整,大家有了解过多少呢?下面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2015年10月1日起,人社部、财政部降低工伤、生育保险费率。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成府函〔2018〕12号),从2018年2月起,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由0.6%上调为0.8%。

此次费率上调是为确保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保证成都市企业职工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根据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经过反复测算进行的调整。以现行成都市最低缴费基数(3067元/月)计算,生育保险费会由18.4元上调为24.54元。值得一提的是,调整后的生育保险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职工无需缴纳。

生育保险显然是在女性面对生育这一重大事件时,能够给予无法工作的女性帮助。生育是人口流动的重要影响因素,得到了生育保险的保障,能够让家庭更好地面对这件事情。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找到的关于生育保险率调整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谢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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