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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罚款的最新政策

2018-04-13 10:14:37  阅读:75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李炜

二三十年前的中国,为了控制国家的人口总量,开始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为了能够顺利的推行并有效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所以在不同的时期制定了不同的超生罚款政策,那么对于现今已步入老龄化国家的中国,超生罚款的最新政策又是什么样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最新政策吧。

超生罚款的最新政策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2、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4、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5、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超生罚款的相关事项

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设区的市属农(林、牧、渔)场的计划生育机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应当按法定程序办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委托书》,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征收社会抚养费。

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由生育行为发生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行为发生地未发现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得不说现在的超生罚款的最新政策已经很人性化了,以前城市里都是只准许生一个孩子的,两个孩子就要交罚款,而现在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提倡生两个孩子,已经大大的满足了现在夫妻所需要生的孩子的数量,现在就算让生多也不想生啊,这么花钱的社会就不需要法律来规范计划生育,自己都不想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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