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时间:每年4、5、7、10月份接收申报资料(每周三除外),1月不再办理申请业务。
2、申报方式: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将收集的资料统一报送至职工门诊慢性病窗口;
3、申报资料的主要内容:
(1)《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
(2)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3)个人申报病历资料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三年内二级以上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③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④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⑤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4、审核认定结果查询
单位医保经办人于申报1月之后,在慢性病窗口查询没有审批通过的人员名单,每年12月份,单位医保经办人在慢性病窗口领取全年本单位慢性病认定人员名单。慢性病审核认定病种以申报的第一病种为准,因申报人员逐年增多,所有申报资料请报送复印件,资料不再退还。
注意事项:(1)申报资料报送复印件,因申报人员较多,所有资料都不予退还;(2)认定病种以申报的第一病种为准;(3)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两年,即被审批当年和次年,到期后请及时复审。
本文为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并链接回,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