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同性恋的历史也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到华夏始祖黄帝。清代学者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中说:“杂说称娈童始黄帝。”
中国古代对同性恋有许多称谓,例如“分桃”(也称为“余桃”,出自卫灵公和他的男宠弥子瑕)、“断袖”(出自汉哀帝和他的男宠董贤)、“安陵”(出自楚共王和男宠安陵君)、“龙阳”(出自魏王和男宠龙阳君)等。而“契若金兰”“莱户对食”则是专指女同性恋的。
汉代以前“狎昵娈童”仅为君王贵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此风渐渐普及于士大夫及社会民众,并且多有歌咏之词。至唐朝与五代期间,男色之风渐衰,然而宋朝又兴盛起来,男子公然为娼,聚集于风月作坊,招揽生意。元代男色之风又衰,到明清时期又复盛,尤其是清代,此风更是甚嚣尘上。
那么,清代为何多同性恋呢?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蓄养相公成风。这些大户人家买来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赏玩,称“男风”,小孩被称为“相公”或“象姑”。这种“私寓”制度,直到清末民初,才有伶人出面倡议而被废止。
清初诗词大家陈维崧与优伶徐紫云的同性恋不仅不是秘密,而且路人皆知。陈维崧的《贺新郎·云郎合卺为赋此词》是同性恋文学史上最具文采的一首词:“六年孤馆相偎傍。最难忘,红蕤枕畔,泪花轻飏。了尔一生花烛事,宛转妇随夫唱。只我罗衾寒似铁,拥桃笙难得纱窗亮。休为我,再惆怅。”
故宫博物院里有一本《板桥自叙》,其中郑板桥就提到了自己有“断袖之癖”,说自己“酷嗜山水,又尤多余桃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余桃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指的就是同性恋。
《墨林今话》的作者蒋宝龄也说他“不废声色,所得润笔钱随手辄尽”。郑板桥一生养过多个男宠,其做官的俸禄与卖画所得的钱,有许多是花在此事上了。
郑板桥也曾不无伤感地坦陈“自知老且丑,此辈利吾金而来耳”。郑板桥71岁时,曾与时年48岁的清代著名诗人袁枚有过一次会晤。二人乘兴唱酬,甚为欢畅。酒至半酣,板桥说:“今日之衙门,动辄板子伺候,那板子偏又打在桃臀之上。
若是姣好少年,岂不将美色全糟蹋了?我要能参与朝廷立法,一定将律例中的笞臀改为笞背,这才不辜负了上天生就的龙阳好色。”袁枚一听,立即产生“与我心有戚戚焉”的认同感。
清代著名诗人袁枚年近七旬时还收了年轻貌美的男秀才刘霞裳做学生,师徒偕游,双宿双飞,一派名士风流。《随园轶事》对袁枚的龙阳之好有载:“先生好男色,如桂官、华官、曹玉田辈,不一而足。
而有名金凤者,其最爱也,先生出门必与凤俱。”在太平天国当中,诸王颇好男风。尤其是东王杨秀清很喜欢这一口,他的宠嬖有侯裕宽、侯谦芳等。他曾经阉割幼童以供使役,选择其中姿容秀丽者傅粉裹足,着绣花衣,号为男妾。
清代著名小说《聊斋志异》第三卷《黄九郎》一节,有一段聊斋先生“笑判”同性恋的文字,甚为有趣:男女居室,为夫妇之大伦;燥湿互通,乃阴阳之正窍。迎风待月,尚有荡检之讥;断袖分桃,难免掩鼻之丑。
人必力士,鸟道乃敢生开;洞非桃源,渔篙宁许误入?今某从下流而忘返,舍正路而不由。云雨未兴,辄尔上下其手;阴阳反背,居然表里为奸。华池置无用之地,谬说老僧入定;蛮洞乃不毛之地,遂使眇帅称戈。系赤兔于辕门,如将射戟;探大弓于国库,直欲斩关。或是监内黄,访知交于昨夜;分明王家朱李,索钻报于来生。
彼黑松林戎马顿来,固相安矣;设黄龙府潮水忽至,何以御之?宜断其钻刺之根,兼塞其迎送之路。蒲松龄先生在其传世小说《聊斋志异》如此大评同性恋,可见这一现象在清代社会之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