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说去年有一次去一家理发店做头发,认识了这家理发店的老板阿清。有时候心情不好,阿清也会劝劝她,他们都会经常聊天。
由于丈夫不在身边,自己一个人撑起整个家,难免会感到寂寞,于是慢慢就跟阿清熟络起来。
去年杨女士的生日那天,阿清提出请她吃饭,然后送他回去。但那晚阿清并没有走,而是在杨女士那里过了夜,两个人之后也保持着联系。
今年的2月份,阿清又突然找上门来叫杨女士接手这个理发店。杨女士就转了2万2千元给阿清作为理发店的转让费,但是阿清却一直拖着没有办理转让手续。就在这个时候,杨女士却发现自己怀孕一个多月了,丈夫陈先生也刚好回来了。陈先生报料人:当事人跟她(杨女士)两个人当面协调,把店面收回去。我要求不高,你没钱可以每月分期付款还完就可以,还有她的身体伤害(补偿),我也不是说补多少,看他的诚意,能补多少就补多少,他也没什么钱。
记者之后联系了神湾镇公安分局,警方表示,由于杨女士当时已经表态,不再因强奸追究阿清的责任,剩下的资金纠纷就不涉及刑事方面,目前只能尽量协助双方进行调解。黄俊鹄律师:如果杨女士和阿清发生性关系时,阿清并没有用胁迫、暴力等其他手段,去违背杨女士的意志的话,很可能就没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