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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皇权秘闻:皇帝出游时谁来守家?

2018-03-31 02:33:10  阅读:260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许嵩
  皇帝是“天子”,但也生在凡间,站在权力的顶峰,掌握天下人间生死,除了感受到“一览众山小”的畅快淋漓外,还会有“高处不胜寒”的落寞吧。所以有时,皇帝也需要暂时离开庄严肃重的紫禁城,去呼吸民间轻松自由的空气。比如微服出巡或者是大张旗鼓去出游。

  但是,皇帝出京巡游,军国大事要如何处理呢?在漫长的实践中,为应对皇帝不能正常行使职权的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应急体制,监国制度,使皇帝在巡游的时候,不必担心自己的皇位易于他手,大权旁落。

  监国,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政治制度,通常是指皇帝外出时,由一重要人物(例如太子)留守宫廷处理国事。也指君主未能亲政,由他人代理朝政。

  监国制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西周初年,周代替殷商后,周武王派遣王室亲信到各地驻守,代天子行使监督的职权。此后,建国制度不断的完善与改进,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操作机制。

  监国大致有三种形式:朝廷的代理元首,即皇帝缺位的情况下,临时选出一位重要人物行使皇帝职权;临时的政府首脑,即皇帝和朝廷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由其他重要人物组织临时政府,出任首脑,行使职权。

  朝廷的常务副元首,即太子辅佐皇帝、参与政务的一种行政称号。在这监国的三种方式中,前两种是为了应对紧急情况,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措施。最后一种则着眼于政权的长久经营,也就是在皇帝因故离京出行期间,昭命太子或太孙监督政府各临时机构并临时执政。

  临时政府首脑是皇帝和朝廷无法履行职务的情况下,其他重要领导人如太子、亲王出任临时政府首脑。例如:西晋末年,皇帝和朝廷被围困于长安,司马睿按照朝廷旨意,组织临时性的朝廷机构,在建康监国。直到西晋皇帝被害,司马睿才正式称帝。司马睿的监国属于临时政府的首脑。

  明代之时,根据《明史》、《明实录》的记载,明代一共有四位监国者,分别是明成祖朱棣的太子,即后来的明仁宗朱高炽;明仁宗朱高炽的太子,即后来的明宣宗朱瞻基;明英宗朱祁镇的弟弟,郕王,即后来的明代宗景泰皇帝朱祁钰;明世宗嘉靖皇帝朱厚熜的太子,即庄敬太子朱载壑。

  根据记载,皇帝出行,代皇帝坐镇京师的太子、太孙要代皇帝行使职权,并要承担一定的职责。首先,就是保证局势的稳定。古人云:国不可一日无君。

  这句话并非是说天下一定不能少了皇帝,而是说,无论如何,总要有人出面来维持局面,这个人可以是皇帝,也可以是其他人,而皇太子、皇太孙就是最适当的人选。

  一旦国内有人趁皇帝不在之机,煽动暴乱,按制监国的太子、太孙在飞章奏闻行在的同时,可以自行调动军队捕杀犯人;如果边陲告急,异族入侵危及国家安全,监国的太子、太孙可以一边奏知皇帝,一边调兵御敌。

  其次,监国之人要恪守礼制,禁止监国之权凌驾于皇权之上。也就是说,皇太子、皇太孙虽然可以行使监国之权,但是,其行使的权力被规定在一定的范围内,绝对不能冒犯和威胁皇权。

  例如,每逢各种节日庆典,或是迎接皇帝诏书时,要行跪拜大礼;皇太子、皇太孙在御门听政时,御座的位置方位不能像皇帝一样居于正中;一些事关军国最高机务的大事都要奏请皇帝处分。由此可见,皇太子、太孙监国只是皇权在一定范围的,是在皇帝的严格控制下,部分放权于人。

  到了清代,皇帝在位时不设太子,所以在皇帝出行时,没有监国的制度,但清代有一套独特的制度。一旦皇帝出巡,所有的政务奏章都直达行在,由皇帝总裁。

  为了表示与在京时的区别,扈从的政府各部门都要重新铸一枚加“行在”二字的印章,称为“行印”,以别于日常所用的印章。由这些部门发出的公文命令钤行在印,较之前朝的监国制度,清代的方法更能防止大权旁落,表现了清代皇权的高度集中,达到了封建专制的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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