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32岁女游客赵某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车去追再遭老虎咬住。周某死亡,赵某受伤。时隔一个月后,事件调查组认定。
游客未遵守规定,对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遭到老虎袭击,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昨日,本报对话当事人赵女士与动物园负责人,双方就整个事件细节和责任认定隔空对质,各执一词。
伤者:我下车不对,但园方要负七成责任,“从2009年开始,这家动物园就频繁出现动物伤人的事件。”伤者赵女士说,如果从那时开始园方开始安全整改,这个悲剧也不可能会发生。
广州日报:你有没要求索赔?赵女士:我们没有索赔。所谓索赔的数额,是双方律师协商的一个数额。但是这个数额也没有最终去定损。现在我们并不是索赔的问题,而是要求园方认清自己主要责任的问题。
对这事已经造成了我们家一死一重伤,我们已经认清了自己“判断失误”造成这种结果的责任,但是园方到现在为止,没有认清他们的责任。
广州日报:事发当天,园方有没进行安全教育?有没有免责协议书?赵女士:没有。园方所谓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最近,我们家重走了一遍野生动物园,在安全告知方面已经做了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