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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财务按1∶1份额对高校捐献进行配比年度总额不超5亿

2020-04-14 14:47:49  阅读:3813 来源:自媒体 作者: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深圳财务按1∶1份额对高校捐献进行配比,年度总额不超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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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近来,《深圳市普通高校捐献配比资金办理办法》正式印发,依据最新的方针,深圳市财务将依照1∶1的份额,对深圳高校上年度实践承受到账的、单笔数额在(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钱银捐献资金进行配比,但财务配比资金年度总额原则上不超越5亿元。此举为引导和鼓舞普通高校拓展资金来源途径,健全多元化筹资机制。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图片来自:深圳市修建工务署网站

新方针加大了财务配比力度

财务设置普通高校捐献配比专项资金,旨在引导和鼓舞普通高校拓展资金来源途径,健全多元化筹资机制,进一步促进高级教育事业展开。《深圳市普通高校捐献配比资金办理办法》是在过往《深圳市普通高校捐献收入财务配比资金办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正拟定的,新的《办理办法》自2020年4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据了解,过往方针为资金5000万元以下依照1:1的份额配比;5000万元以上,超出5000万元的部分,依照1:0.5的份额配比。而依照新拟定的《深圳市普通高校捐献配比资金办理办法》,将一致依照1:1的份额配比,相当于加大了财务配比力度。

据了解,深圳市普通高校捐献配比资金年度总额原则上不超越5亿元。所需配比资金未到达年度总额时,依照1∶1的份额配比,配比资金余额由市财务部分回收、统筹组织。所需配比资金超越年度总额时,依据各高校配比资金的权重,按份额进行分配。

配比资金使用范围有所扩展

依据《深圳市普通高校捐献配比资金办理办法》,市财务予以配比的捐献收入,仅限于深圳高校上年度实践承受到账的、单笔数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钱银捐献资金(含外币)。高校承受的仪器设备、修建物、书画等什物捐献,未变现股票、股权,以及长时间建立的奖学金、基金运作利息等出资收入,均不包含在内。

配比资金实施分类办理,归于本市部分预算单位的深圳高校,配比资金作为专项资助经费,归入深圳高校部分预算组织;不归于本市部分预算单位的深圳高校,配比资金由市教育局依照国库会集付出的规则拨付至深圳高校账户。

比照过往,配比资金使用范围有所扩展,增加了用于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困顿高素质教师队伍等内容。依据新的方针,深圳高校正配比资金的办理,应优先用于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困顿高素质教师队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撑毕业生工作、展开教育科研活动等开销,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教职工工资和津补助、付出罚款、捐献、资助、对外出资等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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