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医美行业监管到底是松了还是紧了? | 2019年医美政策盘点
本文是医美深见2019年度盘点第二篇,本期文章将带你全面盘点2019年医疗美容行业相关政策。政府在2019年发布的医美相关政策中,87%为行业监管与规范化文件,充分说明2019年的政策大方向仍然以行业整顿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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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乱象频发
2019年,行业接连发生多起严重医疗事故:
这一年,医美互联网广告虚假宣传的新闻也频繁出现在公众面前:
- 2019年7月,媒体曝光新氧平台入驻的部分医美机构存在销售违禁的肉毒素、人胎素以及“刷评”等乱象,引发舆论关注。
- 2019年12月,刘诗诗等众明星起诉更美APP。更美APP私自使用明星的照片的宣传,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据统计,包括此前已结案的在内,共有36位明星状告过这家公司。
这一年,随着医美市场的急速扩容,医美客诉率急剧升高:
- 中国消费者协会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共收到关于医疗美容行业的投诉483件,而2018年全年该数据为5427件,仅2019年上半年,相关投诉已达3535件。
- 医美国际(鹏爱)招股书透露,鹏爱医疗因医疗纠纷共赔偿约1025万元人民币。
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麻醉医生资质审核不严格、医美套路贷、渠道医院涉黑等乱象频发。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国家卫健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在2019年内下发消费医疗行业整治的有关部门规章文件11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等政府职能部门下发与消费医疗整治相关的地方性指导文件36份;共计47份。在一年的时间内,国家级以上政府部门接连下发政策文件创历史之最,行业迎来大整顿时代。
2019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宣布“要将近期媒体频频曝光的住宿场所卫生不合格、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游泳场所水质不合格等作为日常监督和双随机抽检的重点”,拉开了19年医美行业大规模整治的序幕。
2019年3月,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国家卫健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全国医疗乱象整治行动的纲领性文件,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是各省市政治地方医美不规范现象的开端。该文件下发以后,3-6月之间,各省市因地制宜,相继发布了数十份相关文件,并根据文件开展了整治行动,响应《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19年4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2019年各区要完成对综合门诊部和医疗美容门诊部的综合评价。
2019年6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就“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效”的回应》,公布了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7部门在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查处违法医疗美容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多个方面取得的进展,并对接下来更加严格和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进行了部署。
2019年5月14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9年5月29日,安徽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乱象政治行动方案的通知》;2019年6月17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开展全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各省市除发布相关文件直接响应《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外,同样根据地区医疗机构现状与特色制定与发布了响应的规范性文件,在整治之外,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的准入机制和医生的管理制度。
2019年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四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分别是《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9年11月9日,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下发《关于做好配合打击惩治“套路贷”加大消费金融业务创新的通知》,从“严防信贷资金流向‘助贷平台’”等方面对下一阶段商业银行信贷工作提出要求。该文件为了配合《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上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打击惩治“套路贷”专项行动的部署而起草。
2019年1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解答中明确指出,不单是我国,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
2019年5月,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排查处置化妆品网络销售市场安全风险,督促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和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2019年12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重新发布了“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文章的主要内容,其中夸大性词意,如再生、换肤、抗疲劳、丰乳、高渗透、激活、抗氧、透活等已被删除。
2019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 第3号)》,限制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专区、链接、页面出现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
2019年8月27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联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医疗广告专题培训会”,制定了《涉及医疗服务信息及广告宣传用语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为医疗广告涉及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划出了更清晰的红线。
2019年10月,上海卫生监督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针对医疗机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联合督导和专项检查。
虽然“负面清单”没有公开制发,严格来讲甚至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但是,其制定部门为医疗美容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且“负面清单”已经细致到“韩式双眼皮”、“欧式芭比眼”等具体的宣传词汇上,在监管的过程中实操性非常强。 “负面清单”可以看作是监管部门对医美行业广告的内部红线审查手册,是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行为最直接、具体的依据。
“负面清单”规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具体、明确程度预示着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医美广告的把控正在逐步加严。另外,从目前的监管态势和管控趋势来看,医疗美容广告红线圈定出来的可使用范围只会慢慢的小,如果一味地考虑在日渐缩小的范围内研究广告合规问题,很难有出路。
2019年1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并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9月,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在北京宣布启动“全国医美团体标准”编制工作。
2019年12月29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正式发布《脂肪注射移植标准》,这是全国医美标准体系所出台的第一个规范性技术标准。
《脂肪注射移植标准》对脂肪注射移植的临床应用适应症、禁忌症、医疗机构要求、手术医师资质、手术等级划分、术前准备、并发症预防与处理、手术各环节规范、自体脂肪的冷冻保存都有明确规定。从政府监督到自我审查,《脂肪注射移植标准》是中国医美行业自我监管的开始,未来会有更多细分领域的标准出台,医美行业也将会慢慢的规范化。
- 长效的监管机制有待建立
从2019年的行业监管政策来看,大部分文件都是期望在短期内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未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校验管理规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设置审批的美容医疗机构予以坚决的整治和规范。但从远期看,医美行业要想规范发展,并不能只靠收紧的短期政策,而是要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医疗美容机构、医师信息查询制度,甚至建立切实可行的行业“黑名单”制度。短期政策和长期政策相辅相成才是未来趋势。
- 监管的空白地带有待完善
有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医美行业非法的“黑诊所”是正规机构的6倍之多,但长期以来,卫健委的监管权限都聚焦在有执照的正规医美机构,对“黑诊所”、私人工作室的监管一直都存在空白地带。目前的政策很少能够覆盖到这些真正需要监管的非法机构,反而让正规机构疲于应付。未来能否建立起健全的举报制度,可能才能解决监管空白。
- 行业政策并非一味收紧
在2019年大整顿的背景下,仍然有地方政府发布促进医美行业继续发展的相关政策。作为“医美之都”,成都在鼓励医美行业发展的城市中最为亮眼,一系列促发展文件不仅包含“推进环华西人南医疗医美服务产业功能区” 、“ 精心打造十处夜间医美空间”、“ 开展成都市2019年生物医药及相关医疗美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等具体措施,同时也有”将成都打造为全球医美新产品首发地、新技术应用首选地”、“ 精准招引国际国内顶尖医美企业,培育知名品牌机构,成为国际化高端医美机构和医美人才汇聚地”等长远计划。
北京、天津、广东、青海等城市也纷纷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指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疗美容等资源稀缺领域”,其中北京、青海、温州与广东均将医疗美容这一消费性更强的领域与养老这一“刚需”领域联系在一起,彰显出城市对医美消费的信心与医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期待。
2019年,有人从政策中看到悲观,也有人看到希望。但我们始终认为,行业监管的目的是既要保证行业规范,也要进一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好与坏并不是松紧的问题,而是是否能建立完善机制的问题。对于医美的从业者而言,修炼好自己的内功,摒弃不合规的医疗行为,就一定会寻找到行业整顿所带来的新的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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