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年5月8日,安徽马鞍山警方接到马鞍山东方万嘉幼儿园学生家长报警,称在孩子身上发现疑似针眼。
近来,此事有了发展,记者从法院得悉,该幼儿园一名班主任刘某犯优待被关照人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女子刘某1977年出世,案发前是马鞍山市花山区东方万嘉幼儿园小三班班主任。2019年4月份以来,刘某在担任该幼儿园小三班班主任期间,在该班教室及午休室内,屡次运用针状物扎、刺该班7名幼儿(时年均未满5周岁)的身体,致幼儿受伤。
由于有家长发现自家小朋友身上有伤,得知班级其他同学也被教师针扎,终究有家长挑选报警。
几名小朋友称,由于不听话,刘教师就用针扎右腿、屁股等部位。
经判定,其间一位幼儿口腔黏膜破损,其损害程度为轻微伤。
其时,刘某予以否定,否定自己施行过针扎小朋友的行为,称日常在班级中自己和班级的其他教师从来就没打骂过幼儿,最多便是声响大一点。
花山区法院审理以为,刘某身为幼儿园小三班班主任,屡次选用针扎、刺等手法优待被关照的幼儿,情节恶劣,构成优待被关照人罪,据此判定,刘某犯优待被关照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制止刘某自惩罚履行结束之日起从事幼儿关照工作,期限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