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青田人民法院温溪法庭对广西男人蒋某毒杀西班牙籍华人宠物狗一案作出判定,蒋某补偿原告王程某宠物狗直接丢失8000元。此前,蒋某还因此事被行政拘留十五天。据了解,该案是全市初次审理的宠物被毒杀案。
2019年9月17日晚,蒋某在温溪镇榕江路停车场进口邻近将一条宠物狗诱惑至温溪镇榕江中路和处州街路口往西70米处,用事前购买的鸭肉和老鼠药将其毒死,装入黑色塑料袋中带走煮烧食用。
蒋某毒死狗的行为严峻损害了原告的产业所有权,应依法承当柴犬购买费用。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否定这只宠物狗的商场价值。
现场声:狗便是一只土狗,仅仅一只流狼狗。
经法庭造访青田多家宠物服务机构调查询价,了解案涉宠物狗的养殖、生活状况以及当时的商场价值,由合议庭进行评议,作出被告补偿原告8000元的判定。
青田县人民法院温溪法庭审判长 杨锡生:购买宠物要挑选有合格的养殖售卖资质,可以供给完备的购买手续,包含购买协议、发票、有无血缘、疫苗状况等,避免往后维权时无证可举的窘境。
记者 / 青田台
责编 / 郭潇
审阅 / 陈咏梅、吴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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