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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高考变革的三个悖论

2020-01-13 17:41:56  阅读:7887 作者:责任编辑。王凤仪0768

图片来自:unsplash

客观来说,我国是一个大国,中西部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同一地区城乡之间,同一个城市内部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社会条件都存在较大差异。在经济快速变迁,经济和社会分化逐渐凸显的背景下,教育改革中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愈发多元。这些都会给教育政策调整带来许多困难,上海的新高考改革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在回应多元主体复杂甚至冲突的诉求过程中,上海新高考改革解决了一些问题,也制造了新的问题。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颁布与浙江、上海两地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公布,标志着我国新一轮高考改革大幕的拉开。根据两地综合改革方案的布置,新高考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2017年则成为了“新高考元年”。对于上海的2017届高中毕业生而言,他们注定是会被载入史册的一届,因为他们是新高考改革的第一届考生。

本次高考新政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呼应并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权与自主权,减轻学生负担,同时提高高考制度的公平性与科学性,实现从“招分”到“招人”的转变。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从学校、学生以及家长、社会角度而言,高考制度是高利害的人才选拔制度,高考新政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前途、家庭的希望、学校的升学率与知名度。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都关联着不同群体的利益。因此,高考新政在学校落地实施的过程中,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表现出与新高考改革初衷相违背的悖论。作为2017届毕业生、新高考改革的亲历者,我对此深有体会。

悖论一:选择与诱导

较之以往文理2选1的套餐模式,高考新政的最大特点就是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权,比如在上海“6选3”的选科模式下,可供学生选择的选考科目组合就有20种。这种改变旨在让学生能够“考其所长”、“考其所好”,人们大都在主观上认为,只要给予学生充足的选择空间,他们就可以依据自身的兴趣特长以及学科的内在价值自主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学科。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数量众多的选择与学生自身相对匮乏的选择能力形成鲜明对比,学生更多的是“不知道该怎么选”。与此同时,一些学校为了追求高考成绩的最优化与高升学率,不顾学生的兴趣与特长,通过诱导或硬性要求规定学生选择较容易得高分的科目。“为分而选”现象不仅没有消除,甚至还有扩张趋势,造成了学生选择的功利性。因此,受学生自身以及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学生在确定选考科目时存在很大的非理性、盲目性与功利性,成绩依旧是影响选科的主要的因素,而非兴趣。

但学生对自己成绩好坏的判断,往往只是依据某次或某几次考试的分数或排名,而高一时期一般只学一些较为基础性的课程,对于更深层次的内容还未接触,仅凭当下成绩来确定选考科目未免有些“不靠谱”。

以我自己为例,在高一快结束时,老师要求我们确定自己的选考科目,虽然没有像其他一些学校一样规定必须选择地理(地理等级考试安排在高二)以减轻高三的学习压力,但老师们在有意无意中依旧还是会透露出选择地理的好处,同时,我高一时期的地理成绩还不错,于是就选择了地理作为我的“+3”科目之一。然而,高二一年的深入学习以及最终的结果明确地告诉我,当初做下的那个决定是多么盲目且不理性,仅地理一门科目就丢了九分。

由此可见,对于尚处在高一这一懵懂阶段的学生而言,把选择权交给他们,虽然增加了他们的自主性,但同样也使他们承受着较大的选科困境。也就是说,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反而会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为分而选”只能是他们目前能够做出的最好选择,表现出与新高考改革的初衷相违背的悖论。

悖论二:减负与增负

在我国,给中学生“减负”一直是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为此,上海新高考采取了外语“一年两考”以及“6选3”多次考试方式,旨在分散考试压力,减轻学生负担,但在真正的实践过程中,却并非如此。

选考制度的初衷本是随学、随考、随清,希望通过多次考试缓解“一考定终身”的压力,然而对于许多学生而言,无论统一高考,还是“+3”等级选考,只要计入高考总分,每次考试都会全力以赴,而应试科目的增多以及各科考试进度的参差不齐使得考试密度增大,引发考试疲劳,反而加重了学生负担。

同时,外语“一年两考”的初衷本是为了给第一次考得不好的学生第二次机会,但“追求更高”是人的普遍心态,无论第一次考得好不好,都没人会放弃第二次机会,而两次机会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要多准备一次考试,这必然会加重学生的负担。

而且,选考科目的考试成绩是在考后两周公布,无论成绩是好是坏,都得面对,一旦成绩不尽如人意,将会对学生造成巨大心理压力,导致无法以平常心态面对接下来的考试。这也是我作为过来人所深刻体会到的。我在高二第二学期时进行了地理等级考试,出成绩时我正在复习期末考,至今还记得看到成绩那刻的怔愣、迷茫与崩溃。

B,与A+之间横跨三级,整整九分,我仿佛能够透过这个字母看到一年后我的高考结局。在其他人还未感受到高考的紧迫感时,我却已经体会到了它的残酷,没考好的阴影和后面几门必须考好的压力时刻伴随着我,这使得我在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努力才能填补这九分的差距,甚至一度萌生出了自暴自弃的想法。

幸运的是,我最终还是走了出来。当然也有人没有走出来,当时就有听闻某重点高中学生因地理没有考到理想成绩而跳楼身亡的消息,令人震惊,更令人感到悲痛。由此可见,无论是外语“一年两考”还是“+3”等级选考,虽然本意都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的现象,分散考试压力、减轻学生负担,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给学生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与负担,这又是一个与高考新政初衷相违背的悖论。

悖论三:公平与投机

往往一个政策越复杂,可被人利用的漏洞就越多。新高考等级赋分的初衷本是缩小考生与考生之间的分值差距,缓解“分分计较”的问题,以实现相对的公平。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却导致了新的不公以及投机现象的出现。

“+1”本来是150分制,卷面分值就是最终结果,能够明显拉开不同层级学校和不同水平学生之间的差距,而“+3”则是按百分比论等级折算考分——每门考试卷面成绩为百分制,而最终计入高考的成绩则以等级代替具体分数显示,具体规则是成绩在参与该科考试的所有人中占前5%的考生为A+,前10%为A,B+、B、B-、C+、C、C-、D+等各占10%,D占15%,E则为后5%,其中A+对应的实际高考成绩为70分,A对应67分,每个等级相差三分,以此类推,E则对应40分。

也就是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卷面考了100分,折算后最多能拿70分;即使卷面为零分,最终也能拿到40分;即使卷面考了99分,也依然有可能因排在5%之外而拿不到A+,折算后只有67分,将原本的一分之差变为三分。反之,也可能将三分变为一分,更准确地来说,是“一个分”,也就是同分,比如在A+这个等级中,卷面最高分者得100分,最低者得97分,但因二者都在前5%这个区间内,最终计入高考成绩均为70分,将原本的三分之差变为无分差。这对大部分学生,尤其是重点高中的学生来说,是绝对不公平的。

而且为缩小差距,教育部明确规定降低各科难度,最终导致大家都考的差不多,形成卷面分值的一分之差却带来实际分数以3的倍数层层叠加。本想消除“唯分数论”,却导致学生一门心思拿高分,分分必较。

在这种情况下,等级赋分向学校与考生发出的信号其实是,选考科目的最终成绩与报考这门科目的学生数量及其能力密切相关,这使得学校为提高其升学率,以应试思维以及“田忌赛马”式的策略来应对新高考改革,同时也在事实上激励学生选科时趋易避难,从而出现了“物理遇冷”与“生物与地理过热”的现象。

由此可见,等级赋分不仅只是计分方式的细微调整,更是计分规则以及连带整个高考考试游戏规则的改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分值差距的两极分化以及专门应对新高考的投机现象的出现。这样,就扭曲了新高考设计的出发点,这又是一个悖论。

多元利益的冲突

在我看来,上述悖论的产生与利益相关者价值取向的“多元冲突”有关。我们在评价公共政策的成败时,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利益相关者认可”,而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往往会因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诉求与政策制定者的价值追求不一致而产生多元价值冲突,从而阻碍政策的推行。

在新高考改革场域中显然也存在着许多相关利益者,如学生、家长、学校、社会等。然而由于他们的立场不同,使得其对改革价值诉求也呈现多元化、差异化的特点,进而导致改革所追求的学生个性化全面发展、减轻学生学业负担、高中特色化发展等处于多元的价值冲突之中。

例如,新高考改革本想减轻学生负担,而学生却认为“我们这届就是小白鼠,分这么多次考是要累死我吗”;本想促进学生“考其所长”促进个性化全面发展,而家长却认为“当然要让孩子选好拿分的啊,不然考差了怎么办”;本想推动高中特色化发展,而学校却认为“+3也太折腾人了,完全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但现在哪儿有那么多老师,那么好的条件实行走班制啊”。由此可见,新高考改革压力大的重要原因就在于高考利益相关者的多元价值诉求与教育部门进行改革的价值追求不一致。

其次,上述悖论的产生也是由中国的社会与文化土壤所决定的。就现实的社会环境来说,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尚不能满足所有毕业生的就业需要,各阶层之间差距较大,职业之间薪酬差别大、贫富不均现象比较严重;就文化因素而言,中国文化追求实用的特点决定了人们对高考的格外的重视,通过考试实现“鲤鱼跳龙门”依旧是许多人的梦想。

而且,我国社会与教育部门往往把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成绩的首要标准,这必然会导致学校急功近利,不惜采取各种手段追求高考升学率。由此可见,格外的重视考试的传统教育价值观依旧是影响我国高考改革的重要文化因素。

在调整中成长的公共政策

从整体上看,新高考改革是剑指“一考定终身”与“唯分数论”的应试弊端所进行的一次重大变革,无论是对当下还是对未来都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与借鉴意义。新高考的基本宗旨也是为了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扩大学生的选择权与主动性,以及希望通过考试时间的调整来实现减负的目的。但事物的发展总是有它的前进性和曲折性,高考新政在实践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导致与改革初衷相违背的悖论出现。

由此,我们不难看到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复杂关系,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总会面临一个两难局面,首先它必须要与当前的经济基础与社会环境相匹配,而个体价值观的多元,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社会文化氛围的不断变化又总会导致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收获与制定初衷相背离的结果。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公共政策总是需要在不断变革与试错的过程中一步步进行革新,从而才能取得进步了。因此,我们在评价一项政策时,既要避免过度苛责,也要防止盲目认同,要理解每一项政策方向背后复杂的社会文化背景,用辩证的目光看待政策的设计与实践过程,从而提出有效见解,推动政策的完善与社会的发展。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行业研习”,作者杨扬,编辑Liz,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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