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修订了《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校园管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拟于近来印发,现在正在向社会揭露征求意见。
《方法》中规则,校园招生目标主要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的子女。
经地点区教育行政部门检查赞同,校园可适当接收在京合法居留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子女、在境外依法久居的我国公民的子女以及契合相关规则的引进人才子女。不得接收在我国境内久居的我国公民的子女。
一起,还清晰校园的课程设置、教育计划、教材和教育内容,由校园自行确认。可是其间不得包括违背我国法令和法规、危害我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的内容。
校园应当开设我国言语和文明等方面的课程,展开有助于学生了解我国历史文明的各种活动。
校园应按照我国相关规则进口和收购拟运用的教材、教育设备和办公用品。地点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对校园运用的教材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