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部分发文: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要清退食物小卖部及超市
央广网北京12月30日音讯(记者陈锐海)为从根本上处理校园食物安全问题,近来,商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四部分联合印发了《关于执行主体职责强化校园食物安全办理的辅导定见》(以下简称《定见》)。
《定见》指出,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选用自营方法供餐,不再签定新的承揽或许托付运营合同;为防止学生片面依靠零食,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物小卖部、超市,现已设置的,要逐渐退出。
商场监管总局表明,要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选用自营方法供餐,是为了尽最大或许防止一些校外供餐单位或许托付运营的食堂放松食物安全办理,进而引发食源性疾病的问题。
有的中小学、幼儿园不具备自营供餐条件,需要由校外单位供餐。对此,《定见》要求,校外供餐单位人员要定时参与食物安全训练查核,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把握食物安全法令和法规要求。一起,《定见》要求供餐单位每周展开食物安全自查,发现食物安全问题和危险,当即采纳整改措施,保证整改到位,并向属地商场监管部分陈述。
此外,校园周边无证无照运营食物一直是老百姓的揪心思、烦心思,为处理此类问题,《定见》明确规定,对校园周边用房有办理权限的校园,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物出产运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
在校长陪餐制方面,《定见》要求陪餐人员对饭菜进行客观点评,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记载,并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物安全问题及危险危险当即整改,并对整改成果进行复核。
《定见》还要求商场监管部分、教育部分活跃凭借“明厨亮灶+互联网”,随机检查供餐单位和校园食堂的食物安全情况,自动查找、发现供餐单位和校园食堂的食物安全问题及危险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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