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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考研辅导班-20221北大398法硕联考专业根底(非法学)考研经历真题参考书

2019-12-12 18:38:23  阅读:5741 来源:自媒体 作者:北大考研经验

原标题:北大考研辅导班-20221北大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经验真题参考书

北京大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试科目,2020年初试时间安排为12月22日上午 8:30-11:30进行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一、适用院系专业:

北京大学法学院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

二、考研参考书目

北京大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没有官方指定的考研参考书目,盛世清北根据专业老师指导及历年考生学员用书,推荐使用如下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0年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0年版

盛世清北建议:

(1)参考书的阅读方法

目录法:先通读各本参考书的目录,对于知识体系有着初步了解,了解书的内在逻辑结构,然后再去深入研读书的内容。

体系法: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建立起框架,否则知识内容浩繁,容易遗忘,最好能够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出现完整的知识体系。

问题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总结成问题写出来,每章的主标题和副标题都是很好的出题素材。尽可能把所有的知识要点都能够整理成问题。

(2)学习笔记的整理方法

A:通过目录法、体系法的学习形成框架后,在仔细看书的同时应开始做笔记,笔记在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会影响看书的速度,但是跟着时间的发展,会发现笔记对于整理思路和理解课本的内容都很有好处。

B:做笔记的方法不是简单地把书上的内容抄到笔记本上,而是把书上的关键点、核心部分记到笔记上,关上书本,要做到仅看笔记就能将书上的内容复述下来,最后可以通过对笔记的记忆就能够再现书本。

三、重难点知识梳理

北京大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2019年暂未提供考试大纲,但盛世清北的课程中总结了复习的大体方向,考试重难点知识梳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刑 法 学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

二、刑法的任务和机能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

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刑法在

中国领域外的效力。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

及力的规定。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犯罪的定义,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但书”的意义。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考|研教育网整理)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犯罪构成的意义。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 犯罪客体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在刑法条文中的体现;犯罪客体的意义。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的概念和内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二、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纯正不作为犯与不

纯正不作为犯。

三、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概念;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四、刑法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地位: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

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第四节 犯罪主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

刑事责任的规定。

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

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四、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五、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罪过;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罪过形式);犯罪主观方面与

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

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二、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的异同。

三、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

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和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

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

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

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

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节 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

实害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三、对既遂犯的处罚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第三节 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的三个特征;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三、对预备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四节 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迷信犯、愚昧犯与不能

犯未遂的区别。

三、对未遂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节 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

二、犯罪中止的分类

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三、对中止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的概念;主犯的种类;主犯的刑事责任。

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的概念;从犯的种类;从犯的刑事责任。

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的概念;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的特点及其成立条件;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五、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共同犯罪与犯罪预备、未遂;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

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

第一节 一罪与数罪概述

一、一罪与数罪的概念

二、罪数的判断标准

三、法条竞合与法条竞合犯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一、实质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继续犯

继续犯的概念;继续犯的特征;继续犯的类型;继续犯的法律后果;继续犯的处断原则。

三、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的概念;想象竞合犯的特征;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四、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的概念;结果加重犯的特征;结果加重犯的处断原则。

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

一、法定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结合犯

结合犯的概念;结合犯的特征;结合犯的处断原则。

三、集合犯

集合犯的概念;集合犯的特征;集合犯的处断原则。

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

一、处断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连续犯

连续犯的概念;连续犯的特征;连续犯的法律后果;连续犯的处断原则。

三、牵连犯

牵连犯的概念;牵连犯的特征;牵连犯的处断原则。

四、吸收犯

吸收犯的概念;吸收犯的特征;吸收犯的形式;吸收犯的处断原则;几个界限。

第七章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第一节 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

限度条件。

二、特别防卫

特别防卫的概念;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的基本特征;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二节 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

限制条件、限度条件、特别例外限制。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避险过当的概念;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八章 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特征;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二、刑罚目的

刑罚目的的概念。

刑罚报应的观念;预防犯罪的目的。

特殊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

关系。

第二节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

一、刑罚种类概述

刑罚的种类;学理分类: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刑法中的分类:主刑,附

加刑。

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三、主刑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管制的执行和禁制令;拘役的概念和特征;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的概念和特征;有期徒刑的执行;无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的概念和

特征;死刑适用及其限制性规定;死刑的执行方法。

四、附加刑

罚金的概念,适用方式,罚金数额的确定,罚金刑的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内容,

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没收财产的概念,没收

财产的适用方式,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的执行;驱逐出境的概念,驱逐出境的适用对

象。

四、考研真题

2009年,教育部出台了严格管理院校自主命题专业考试科目相关资料、限制专业课辅导的规定,很多学校从那时起不再公布和出售真题,并不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因此,今两年对于资料搜集的难度大幅度提升,特别是真题的搜集,制作专业课资料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盛世清北专业课研究中心已经请专业课老师尽力搜集资料,但是对于真题的搜集还是有可能出现不全的情况,本着保证真题准确性、宁缺毋滥的原则,盛世清北只采纳经专业课老师认定,可信的真题呈现给同学。

在复习过程中,盛世清北借助真题把握考试趋势及高频考点,深入透析考试重难点。配合真题精讲,熟练运用书本内的概念、原理、公式等,达到强化复习的效果。

以下为北京大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历年真题回顾:

2016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试题(完整版)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 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 罪刑法定原则 B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 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 B 保护机能

C 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 参加传销组织 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 ,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 逃到外地,同年 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 抢夺罪 B 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嫌疑犯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 窝藏罪 B 妨害公务罪 C 包庇罪 D 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 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 事先防卫 B 正当防卫 C假想防卫 D 防卫过当

11、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该处法律规定属于()

A 援引法定刑 B 绝对确定法定刑 C 相对确定法定刑 D 绝对不确定法定刑

12、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工人撞成 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 危险驾驶罪 B 交通肇事罪 C 故意伤害罪 D 过失致人重伤罪

13、甲将面粉制作的假冒的消炎药卖至某药店后,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

A 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 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 定罪处罚

C 只能以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罪 定罪处罚

D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责一重罪处罚

14、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事后,赵某按照和甲事前 的约定,将5万现金送给甲的妻子乙,乙打电话向甲问明 情况后收下礼金,关于甲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A 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受贿罪

B 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乙构成受贿罪

D 甲构成徇私枉法罪,乙不构成犯罪

15、某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手段长期控制某地长途汽车客运业务。甲参加该组织后,按照组织的指示,将一名"不听话"的司机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 故意伤害罪 B 参加恐怖组织罪 C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

16、下列选项中,应以一罪定罪处罚的是

A、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并杀害检察人员的

B、生产伪劣产品,并以威胁方法抗拒查处

C、收买被拐卖妇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

D、走私毒品,并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

17、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盗窃罪规定的是

A、在长途汽车上显露匕首窃取财物的,属于携带凶器盗窃

B、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所穿一幅口袋内财物的,属于扒窃

C、一年之内在公共场所扒窃两次的,属于多次盗窃

D、进入宾馆客房窃取财物的,属于入户盗窃

18、质监局局长甲明知某食品加工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但未依法采取措施,致食用该厂食品的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社会影响恶劣。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食品监管渎职罪

B、玩忽职守罪

C、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D、滥用职权罪

19、甲误将黄色燃料当硫磺,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爆炸罪(未遂)

D、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

20、甲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过失造成另一罪犯重伤,二年期满后,对甲应

A、减为无期徒刑

B、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

C、执行死刑

D、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21、2014年3月2日,甲、乙离婚并分割了共同财产。2015年3月8日,甲发现乙在离婚时将属于夫妻共有的40万元存款转移到了乙兄的银行账户中,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该40万元存款。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为

A、2014年3月2日

B、2014年3月3日

C、2015年3月8日

D、2015年3月9日

22、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需要两个法律事实才能产生的是

A、抵押关系

B、遗嘱继承关系

C、侵权赔偿关系

D、婚姻关系

23、甲为精神病人乙的监护人,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依法履行职责的是

A、免除丙欠乙的1万元债务

B、撤销乙患病前低价卖给丁的合同

C、用乙的存款为乙支付医疗费

D、为防止乙出门用铁链将其锁在家里

24、下列情形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A、发生不可抗力

B、债权人起诉后又撤诉

C、债权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D、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25、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A、名誉权

B、名称权

C、隐私权

D、配偶权

26、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甲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 B、乙开车不慎将行人撞倒

C、甲邀请朋友到自家聚餐 D、乙向同事转让一架钢琴

27、甲将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坟地时,将自己的一堆手镯随葬。该手镯的所有权属于

A、甲母 B、甲 C、乙村 D、国家

28、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由

A、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承担有限责任

29、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新款手机并预付了购机款,乙又委托丙办理此事,但未将购机款交给丙,也未征求甲的意见。丙购得手机后交给甲,甲拒绝接受。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系甲的指定代理人 B、乙的转委托行为有效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 D、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

30、甲购得某画家创作的一幅油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甲获得该作品的

A、著作权 B、复制权 C、修改权 D、原件展览权

31、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球时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A甲自己承担 B乙承担全部责任 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 D高校与乙共同承担

32、甲向乙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汽车作为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丙向甲表示愿意购买该车。根据我国物权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通知乙后即有权转让该车 B甲告知丙后即有权转让该车C甲征得乙同意后有权转让该车D甲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转让该车

A 抢夺罪 B 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33、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为图方便,各自将伐下的原木从山上滚下,不料其中一根木头砸伤了山下的行人丙,且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木头,丙的损害应由()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分担

D丙自己承担

34、根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财产的,如果财产损失按照市场行情报价计算,则市场价格的确定时间为()

A损害发生时

B被侵权人提起诉讼时

C侵权行为实施时

D被侵权人知道损失发生时

35、甲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张某,公司签订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董事会决议。后张某擅自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50万元的合同。张某的代表行为()

A有效

B可撤销

C无效

D效力待定

36、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2013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年12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乙承担全部责任

D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37、甲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嘱。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遗赠失效

B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

C该遗赠不生效

D两幅字画由乙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

38、下列行为中,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A甲偿还5万元赌债

B乙清偿明知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C丙倍他人收养,成年后给付生父母生活费

D丁误拿邻居的装修用到的材料用于自己房屋的装修

根据下列案情,回答39,40题

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20日前办理过户登记。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月10日甲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39、关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合同和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C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待定

40、2014年8月1日,乙将甲诉之法院。此时,

A预告登记有效,但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B预告登记有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C预告登记失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D预告登记失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多项选择题:第41-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者错选均不得分。

41、下列关于刑法中法条竞合的说法,正确的有()

A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犯罪形态

B处理法条竞合时一般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则

C我国刑法中法条竞合主要存在于刑法分则之中

D在竞合的数个法条中,仅选择一个适用

42、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是()

A出售假冒某画家署名的油画

B出版某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考试辅导书

C未经某作家许可,复制发行其创作的历史小说

D未经某音像公司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乐唱片

43、下列选项中,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的是()

A甲发现所盗手表是仿制的,将其丢弃

B乙偷开朋友的摩托车,导致车辆丢弃

C丙为泄愤,将多辆大货车中的柴油偷偷倒掉

D丁盗某办公室盗窃时未发现现金,遂砸毁办公室的多台电脑

44、下列情形中,属于当事人认识错误的有()

A甲殴打张某时,失手打中了路人李某,致其重伤

B乙认为家长教训孩子天经地义,经常在家殴打孩子

C丙误以为前来抓捕自己的警察赵某是仇家,挥棍将其打成重伤

D丁欲开车撞死钱某,钱某被撞后倒地昏迷,丁误以为其死亡于是离去

45、甲(76周岁)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对甲可以适用死刑

B对甲不能适用死刑

C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对甲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46、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实施某些行为,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响应的惩罚性补偿,这些行为包括( )

A生产 B、销售 C、运输 D、保管

47、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商标权的有( )

A、甲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B、乙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C、丙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的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D、丁在类似商品上将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48、下列选项中,可以认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业主的有( )

A、基于租赁合同使用房屋的承租人

B、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C、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D、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人

49、甲乙系夫妻,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甲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有( )

A、乙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B、乙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C、乙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D、乙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50、甲公司买通乙公司员工,获得乙公司的产品制造方法及客户名单等保密信息。其后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的客户进行交易。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 )

A、专利权 B、商业秘密 C、名称权 D、隐私权

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第51题、简述结合犯的特征。

第52题、简述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第53题、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第54题、简述我国专利权客体的具体类型。

四、辨析题:第55-56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第55题、有人认为:"没有杀人的目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请运用相关刑法理论和规定进行辨析。

第56题、有人认为:"物权的标的物不论辗转流入何人之手,物权人都有权追及物之所在而支配该物。"请运用相关民法理论和规定加以辨析。

五、法条分析题:第57-58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民法理论。

第57题、我国《刑法》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分析:(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理解?

(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包括哪些情形?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哪些情形?

第58题、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请分析:(1)、何为格式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哪些法定义务?

(3)"采取合理的方式"应如何认定?

六、案例分析题:第59-60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第59题、甲谎称邢某欠自己20万元货款未还,请乙帮忙"要帐"。乙信以为真,答应帮忙。二人遂强行劫持了邢某,驾车将其带至外地一宾馆捆绑起来,由乙看管。甲背着乙将邢某随身佩戴的手表、项链等贵重物品搜走,并两次给邢某的妻子打电话,勒索人民币20万元,称不给钱就杀人。邢某趁甲不再告诉乙,自己并不欠甲一分钱,请求乙将自己放走。乙不相信,要邢某老实点,还抽了邢某一巴掌。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

(2)乙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

(3)甲、乙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第60题、2015年5月7日,A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吩咐员工乙将一台已损坏的旧电脑扔掉。乙将电脑扔到垃圾箱后,觉得与其扔了还不如修好卖掉,遂返回将电脑带回家修好。乙的朋友丙得知上述情况后,在2015年6月5日找到乙,请求乙将电脑送给自己,乙答应,并与丙约定一周后交付。丁听说乙有一台旧电脑,2015年6月8日向乙表示愿意以合理价格购买,乙当即同意。因乙在电脑中的文件尚未完全备份,故双方约定乙借用电脑三天,三天后再交付给丁。2015年6月9日,乙通知丙撤销赠与。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A公司是否丧失了电脑的所有权?

(2)乙是否有权撤销赠与?

(3)丁是否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

盛世清北建议:

认真分析历年试题,做好总结,对于考生明确复习方向,确定复习范围和重点,做好应试准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分析试题主要应当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命题的风格(如难易程度,是注重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还是发挥能力,是不是真的存在偏、难、怪现象等)、题型、题量、考试范围、分值分布、考试重点、考查的侧重点等。考生能够准确的通过这些特点,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复习和准备,并进行一些有明确的目的性的练习,这样既可以检查自己的复习效果,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待改进;又可以巩固所学的知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最近三年的试题无论从题量、题型、考察的侧重点来说都没有太大的变化,因此考生要仔细研究历年试题,尤其是最近三年的试题。在复习的初期通过分析历年试题能大致了解考试的题型和方向,在复习的中期再分析一遍试题能考察自己是否复习方向正确,复习的深度是否足够,在复习的后期再分析一遍历年试题,能检查自己的复习是否到位,类似的题目是否会做,同时模拟的做一遍试题,分析一下自己如何安排考试时间,各个题目答多少,做到心中有数,考试时才不会心慌意乱。

五、复习全年规划

盛世清北建议全年规划时间安排如下:

(1)零基础复习阶段(2月-4月上旬)

复习关键:细致、全面、整理框架,不要求记忆,重在理解,阅读3遍以上。

(2)基础复习阶段(4月中旬-8月底)

复习关键:明确出题特点。重点知识点逐个记忆,不留死角,注意循环记忆,叠加强化记忆效果。

(3)强化提高阶段(9月-11月)

复习关键:建立对参考书宏观整体概念、框架意识、驾驭能力。总结专题串起参考书。

(4)冲刺阶段(12月-次年1月)

复习关键:模拟考试,在卷面、答题思路、答题时间控制上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全面提升

六、考研经验

在距离考研初试百日之内的冲刺阶段,我们最需要做的,就是能做到快速稳妥的抢分,提高自己的分数,怎么做才能实现快速抢分呢?盛世清北教你这样做:

一、搭建知识体系

构建知识体系是我在背诵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经验方法,首先对知识架构有了基本的了解后,接下来不是一页书一页书的背,而是先合上书,默写框架。拿最典型的法理学举个例子吧,它不像刑民法那么贴近生活,总则分则结构明晰,不像法制史那么有趣,也不像宪法学内容那么少,应该是大多数同学最头疼的一门课。看完书后,首先理解整个考试分析的脉络。

任何书籍的编写都是有它的内在逻辑的,首先第一部分是关于法的比较抽象的概述内容,想象自己去给别人介绍“法”之为何物,差不多也就是考试分析的思路:先讲讲什么是法学和法理学(下定义),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是什么,法的历史起源和演进过程如何以及历史上出现过哪些流派,它有什么作用和价值百科,逐渐微观到法是如何分类的,再微观到法律条文内部包含哪些元素结构。第二部分就是偏向实践的各个环节内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职业和方法,法律制裁。第三部分是与国情和社会相联系的宏观部分:法治以及法与社会。

如此,花个十几分钟的时间就可以记住全篇脉络,然后默写。构建起一个最大的骨架,接下来就是在大骨架之下建构一个个小骨架,即每个章节的知识体系。例如第二部分之立法部分,就分为立法的概念,立法原则,立法程序,我国的立法实践这个框架。接下来你会发现后面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基本都是这个套路:概念、原则、程序、我国实践状况。

第三步就是在每个小骨架中填充血肉,也就是具体到每个环节包含的分点内容。也就是说我在背诵的时候,顺序是由大到小,由宏观到微观。最后一步才是背单个题例如立法原则是什么。

这样记忆的好处在于你背每一个小题的时候你知道它在整个知识体系中的位置是什么,与之相对标的知识点是什么(如立法原则对标司法原则),还能进行联系对比,又加快加深了你的记忆,而不是单纯的只记忆个别知识点,事半功倍。诚然,你可以先把所有的血肉内容背熟最后再形成体系,但是前期背的时候就是单纯为了背而背,事倍功半。

当然第三步是最痛苦的,因为血肉太“丰满”,内容实在是太多。但是微观到背每一个题的时候,依旧可以在这个题内部找到逻辑建构体系,有些“又臭又长”的大题,例如法治中国还有法与社会这部分的大题,其实都可以很容易找到逻辑:按照立法司法执法守法逻辑或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逻辑等等。每个点记住一两句核心话术,剩下的多看几遍熏陶一下,就可以自行组织个差不多了。

二、注重细节

考试分析一定要“地毯式”记忆,没商量。近几年的考题难度逐年攀升,考察的点也越来细越来越偏,尽管老师们常说“重者恒重”但是重点是人人都能准备好的,想考北大必定要在细节处做得比别人更胜一筹。看书的时候每一个字都要仔细斟酌,一点一点纳入到建构的体系中去,给它找到应有的位置。

三、辅助记忆

这部分就是一些小窍门小方法,大家看经验帖也都知道,比如编口诀啊做联想啊作对比啊。但是口诀一定要天天念叨,并且熟悉每个字代指的什么内容,毕竟考试只会背口诀是得不了分的。盛世清北提醒各位考生:工具不是目的,绝对不能本末倒置。

四、重复重复再重复

以上的一些方法帮助记忆更快,但是问题在于记得快忘得也快,可能一道题读两遍就能背过但是第二天转头也忘个差不多,所以需要多重复,把短期快速记忆沉淀为稳定的长期记忆。比如天天念叨自己写的口诀,再利用口诀可以推算出各种审查主体后,临考试前几天我每天默写一遍那个表格,直到把长期记忆再进一步转化为下意识反应,这样在考场中会比别人节省更多的时间,准确率也会更高。

任何的考试或者面试,都要熟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备考的同学再考试前做好充足的准备,才能再考试或者面试重绽放光彩,虽然考研很辛苦,最最终的美好结果确是推动考生去努力的动力源泉,盛世清北愿做考生坚强的后盾,再同学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总能伸出援助之手,助力同学们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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