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所母体为浙江大学的独立学院转设为公立本科拟获同意。
据教育部官网音讯,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于12月5日发布了一则《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级校园的公示》:依据《高级教育法》《一般高级校园设置暂行条例》和《一般本科校园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第七届全国高级校园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调查和评议,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级校园取得经过(其间独立学院转设3所,本科层次工作教育试点6所),现将有关高级校园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信息表明:公示时刻为2019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定见,请本着脚踏实地的准则,经过邮递或电子邮件等方法书面实名反映。咱们将对头绪清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汹涌新闻()记者注意到,《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级校园名单》中包含三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校园”,它们分别是: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浙大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转设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新疆科技学院。
在此之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这两所独立学院的转设作业颇受国内高教界重视。
本年9月17日,浙江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关于我省2019年拟提出设置申报高级校园基本情况的公示》称,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校园设置作业的告诉》的布置要求,浙江省有浙江科技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广厦建造工作技术学院等5所校园提出设置申报。
汹涌新闻记者注意到,比照浙江省教育厅此前发布的这份设置申报信息,此番教育部公示中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在转设后称号清晰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而设置申报时公示的备用名为“宁波理工学院”。也就是说,这两所浙江省内的独立院校在转设之后,正式称号尽管不再运用原母体浙江大学的全称,但将持续运用“浙大”作为其校名前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