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应考戎行文职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法令》第五章训练和查核
2020年应考戎行文职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法令》第五章训练和查核
第五章 训练和查核
第二十二条 戎行依据文职人员履行责任、改进知识结构和进步作业才能需求,对文职人员施行分级分类训练。
第二十三条 文职人员的训练,分为岗前训练、在岗训练、专业训练和使命训练。
文职人员应当承受军事作业教育。
第二十四条 文职人员训练归入戎行人员训练系统统一安排施行。
戎行可通过国家和社会资源,对文职人员进行教育训练。
第二十五条 对文职人员的查核,应当依据责任使命,全面查核德、能、勤、绩、廉、体。
第二十六条 文职人员的查核,分为平常查核、年度查核和聘期查核。有试用期的文职人员,应当安排试用期查核。提升领导职务的文职人员,应当安排任职前查核。
第二十七条 文职人员的查核作业,由用人单位或许其上级单位安排施行,一般依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专家评议、绩效剖析、归纳鉴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八条 文职人员年度查核和任职前查核成果,分为优异、胜任、根本胜任、不胜任四个等次。试用期查核和聘期查核成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二十九条 文职人员的训练和查核施行挂号办理。
训练状况和查核成果,作为文职人员职务任免、岗位等级调整、工资待遇确认、奖惩施行、续聘竞聘和解雇解聘等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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