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在微博上刷到一个热搜:
看完之后整个人都欠好了,既震动又愤恨!
工作经过:
11月14日,吉林市某大妈由于自己家猫(刚买一个多月)丢了,计划去宠物店再买一只。
其时店东劝她再找找,不要抛弃,大妈就回去了。
然后,第二天又来了,坚持说猫找不到了要买新的。
买猫时,两边曾口头约好:
活体售出不退不换,除非是病猫。
谁知,刚过四天,大妈就以自家猫找到了为由,要求退猫。
店东不同意,大妈感觉自己吃亏,就开端索要猫窝,猫爬架,猫零食等物品;
被拒绝后,又撒泼打滚,破口大骂;
这时,小猫在袋子里动了几下 ,她先是一巴掌拍下去,咆哮“别出来!”
随后把猫拎出来,狠狠地摔在地上,说“我摔死你!”
不幸小猫底子没理解发作了什么,还颤颤巍巍的爬向她,却被一脚踩住头部,拖行至身边…
大妈拎起岌岌可危的小猫,塞回袋子里。
整个施暴过程中,她都无视小猫的挣扎和惨叫,没有表现出一点点的怜惜和不舍,残忍到令人发指…
所以,店东报了警。
差人赶到现场时,大妈还一副八面威风的姿态不依不饶,一会诉苦卖家不给退…
一会又说:“我不退了,那个钱留给店家烧纸…”
店东说她虐猫,大妈叫嚣道:“跟你不要紧,闭嘴!”
且清晰标明,自己并不喜爱猫,是由于老公喜爱才买的…
后来在差人的劝说下,大妈离开了宠物店,但紧接着开端发朋友圈诽谤商家“强买强卖”,“价格贼黑”。
店东也做出了回应,并公开了监控视频…
视频曝光后,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大妈感觉自己很冤枉,来了一波迷幻操作,疑似要申述店东,打官司?
但终究迫于言论的压力,11月20日,大妈发朋友圈抱歉:
称自己之前行为过激,以后会善待两只猫咪,并一再强调:自己最喜爱猫!
现在,宠物店店东表明,现已接受了大妈的抱歉,并经过视频确认了猫咪的安全。
但是一个口口声声爱猫的人,怎么可能对猫做出如此残酷的工作?
先是弄丢了刚买了一个多月的自家猫;
然后欠好好找,又坚持要买新的;
新的买回去不过四五天,“自家猫”找到了,就火急火燎地跑回来退货,不给退就当众虐猫…
从这“三部曲”中,我并没有看到任何一点,所谓对猫的“爱”。
我看到的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是把猫当作一个玩物,一个货品,一个能够和钱划等号,享用“7天无理由交还”的“东西”算了。
分明是自己的过错,却要拿小猫咪撒气的人,也配说”爱“吗?
尽管这种人真的很过火,乃至不配养宠物,但作为宠物渠道,咱们并不鼓舞网友去人肉。
咱们能做的,是把她的信息录入到由@猫与爱的国际 官方领养渠道——宠落户推出的“领养/送养人黑名单”里边!
在这里,激烈地向咱们安利咱们的领养送养黑名单。
能够告发那些优待动物,或有过错行为的领养/送养人,支撑全网查询。
身份证/微信号/微信昵称/手机号/所在地,都可当作告发和查询的依据。
在生意,或许领养/送养的时分,即可依据以上信息,在黑名单中查询此人之前是否有过错行为…
尽可能防止相似工作的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