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倪兆中 李宁远 实习生 闵婕)未婚生育者魏圆圆(化名)抚育权抢夺案有新进展。9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魏圆圆及孩子生父崔先生处得悉,北京市三中院于9月17日就此案作出民事调停,孩子3岁前由母亲抚育,3岁至5岁由母亲和生父一起抚育,5岁至18岁由生父抚育。
北京市三中院作出的民事调停书。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导,魏圆圆和崔先生于2016年7月未婚同居,次年10月生下阳阳,后因爱情不好,魏圆圆搬离崔家。阳阳持续与男方一起寓居,女方能够探视。本年3月1日,魏圆圆将孩子从崔先生处私自抱走。一个月后,北京市向阳法院将阳阳的抚育权判给崔先生,并判令魏圆圆每月付出3000元抚育费。魏圆圆不服判定提起上诉。
9月17日,北京市三中院对该案作出民事调停。新京报记者从魏圆圆处取得的民事调停书显现,孩子3岁前由母亲抚育,孩子生父每周末可探视一次,每月付出必定金额抚育费;3岁至5岁由母亲和生父一起抚育,其间,孩子每三个月轮番跟从男女双方日子;5岁至18岁由生父抚育,孩子母亲每周末可探视一次,每月付出必定金额抚育费。
今天下午,魏圆圆告知新京报记者,她开端提出的计划便是6岁前由她抚育,6岁后由孩子生父抚育。现在这个成果,她能够承受。孩子的生父崔先生也表明对调停成果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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